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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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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108名事业编制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本公告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时-6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9时-6月20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21日17时-6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905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计划核减取消

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所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7月13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改报等具体事项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医学基础知识》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培医师还需提供住培考试合格证书、在培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对象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予以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具体事项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面试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其空缺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前3天拟面试对象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对象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对象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项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依次递补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九、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24年6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2-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具有主治医师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医师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核的当次全部科目考核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九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地点、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

地点

咨询电话

瓯海区人民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盛新路82号

88598120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

55592101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瓯越大道2286号6号415室

56958686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109号

85255709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311号

55879955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29号4楼综合办

86110638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泽雅大道102号1号楼301室

56599192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4楼405室

55879696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茶医路100号5楼512室

86698880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凤岩路8号

85309099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侨路16号610室

56951600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

56612259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王桥家园A01

56951980

温州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温州卫生人才网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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