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公告〔2020〕8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6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20年我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编在岗教师。
2.中小学男性教师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教师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籍为瑞安市的,或夫妻一方现为瑞安市户籍且分居时间已满三年的。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合格)。
5.任教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回原籍的未婚教师放宽至初级职称),具备选调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已合格。
6.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坛”,市级学科骨干,高级教师,任教科目为我市2020年紧缺学科的教师,县级(市、区)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含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对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瑞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员的直系家属及其配偶等,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7.2006年以后参加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免费师范生除外。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瑞安市教育局六楼组织人事科(地址:瑞枫大道801号,受道路施工影响需要从东溪路6号城市学院大门方可进入)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1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含定期注册信息)、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1份(附件4);
(5)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报到证、录用审批表、介绍信等)及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签署“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及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属回原籍条件报名的,需提供瑞安户口簿或户籍迁出凭证;属未婚条件报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3.除年龄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瑞安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资格量化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量化满分为30分(具体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4)。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时限12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业务考核及格分为75分(含),低于75分的不予以选调。
考试总成绩按资格量化分的100%和业务考核分的7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调对象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放弃者,不再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⑴业务考核成绩高分者;⑵骨干分高分者;⑶学历层次高者;⑷入编时间长者。
四、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瑞安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报瑞安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其他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所有对象请遵守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地区来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33号)各项防控要求(如有新的防控精神,按新精神执行),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报告。咨询、联系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023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
2.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3.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
4.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参考样本)
5.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岗位代码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备注 |
1 | 塘下中学 | 101 | 高中政治 | 1 | 紧缺学科 |
2 | 市第六中学 | 102 | 高中地理 | 1 | 紧缺学科 |
3 | 市第七中学、市第九中学 | 103 | 高中语文 | 2 | |
4 | 市第八中学 | 104 | 高中历史 | 1 | 紧缺学科 |
5 | 湖岭镇中学 | 201 | 初中历史与社会 | 1 | 紧缺学科 |
6 | 马屿镇梅屿学校 | 202 | 初中体育 | 1 | |
7 | 湖岭镇中学 | 203 | 初中信息技术 | 1 | 紧缺学科 |
8 | 桐浦镇中心小学 | 301 | 小学语文 | 1 | |
9 | 高楼镇中心小学 | 302 | 小学数学 | 1 | |
10 | 高楼镇高楼学校 | 303 | 小学英语 | 1 | |
11 | 陶山镇碧山小学 | 304 | 小学音乐 | 1 | |
12 | 曹村镇第二小学 | 305 | 小学美术 | 1 | |
13 | 马屿镇中心幼儿园 | 401 | 学前教育 | 1 | |
14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501 | 特殊教育 | 1 | 紧缺学科 |
合计 | 15 |
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
报考学校(单位)及岗位 | 照 片 | ||||||||||||
姓名 | 性别 | 户口 所在地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学历学位 | 第一 学历 | 职称 | 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现工作单位 | 现工作岗位及年限 | ||||||||||||
配偶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接受教育经历(从高中开始) | |||||||||||||
学习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是否全日制 | ||||||||||
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教学岗位 | 职务 | ||||||||||
教育教学 荣誉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承诺 |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一、基本信息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岗位 |
近14天居住地址 |
1.是否到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点防控地区? 否 / 是
2.是否接触过重点防控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否 / 是
3.是否曾接触过疫情“五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症状者、 密切接触者)? 否 / 是 (我接触的是)。
4.本人此前14天是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否 / 是 (症状是)。
5.此前14天同住人员有无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无 / 有(请描述患者姓名、与申报人关系及诊治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已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如有不实,本人负全部责任。(本句手写下行空白处)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4
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性别x,xx年xx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于xx年xx月被录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至2020年7月,已在编在岗x年x月,任教xx学科x年x月。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2017年xx,2018年xx,2019年xx。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资格量化(30分)
1.学历分(5分):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5分、双本科或双学位4分,本科3分,专科2分。
2.专业职务分(5分):正高级教师5分,高级教师4分,一级教师3分,二级教师2分。
3.先进分(5分):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地级市 | 县级 |
分值 | 5 | 4 | 3 | 2 |
(说明: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及1995学年度及以后的省“春蚕奖”和市“园丁奖”等)。
4.骨干分(10分):
类别 | 市级“三坛”及以上、 县级“三名” | 县级“三坛”、 市级骨干 | 县级学科骨干 |
分值 | 10 | 7 | 4 |
5.教龄分(5分):成为在编教师后(含试用期),任教3年计1分,以后每年加0.5分,最高累计分不超过5分。
二、业务考核(70分)
业务考核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按百分制计分,最后按70%比例折算成业务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