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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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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专业政府雇员3名,从事行政法律辅助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协管员3名,从事辅助执法相关工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接线员1名,负责96310热线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的受理、转办、跟踪、反馈等工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31日下午2:30起至8月7日上午11:3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查看底部 阅读原文 ),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 多对一 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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