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具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口齿流利,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招聘计划 |
年龄 (周岁以下)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工作 地点 |
考试 方式 |
备注 |
管理岗 |
交通辅警1 |
1 |
35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 |
温州 |
综合室 |
队列测试及面试 |
|
管理岗 |
交通辅警2 |
1 |
35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温州 |
北岙中队 |
队列测试及面试 |
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
2.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11日。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警大队(洞头区北岙街道霞晖大道29号),报名联系人:郑培静,联系电话: 63385802。
3.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中心等可打印)、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4. 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⑤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⑩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自动离职未满半年、被劝退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队列测试
队列测试为通过式考核,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队列测试内容:按照单兵徒手队列测试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敬礼及精神面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12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