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文件规定,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审核,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金心怡等215人通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或机关纪委反馈,并提出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配送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911862(人事科)、0577-59911863(机关纪委)。
点击查看>>>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标题:关于龙港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zjlg.gov.cn/art/2023/7/14/art_1229551151_4184368.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