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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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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

法院

司法辅助员0102

曾璇

哈尔滨理工大学

软件工程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辅助管理员0801

叶莉莉

山东大学

土木工程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执法协管员1501

蔡丹丹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政府

消防协管员2001

胡方财

四川农业大学

会计与统计核算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2日起到2023年5月24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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