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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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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社区工作者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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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燕 |
女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
酒店管理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0日起到2023年1月12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5320;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联系电话:59386270。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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