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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