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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泰顺县面向复员退伍士兵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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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19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三)男性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在泰顺县入伍;

(五)属于正常复员退伍士兵;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已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就业实职安置或已是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岗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8时至2019年9月2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应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182.92.48.108:91),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考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6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

3、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至2019年9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182.92.48.108:91)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4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53号人力社保办公楼405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4、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xxgk.ts.gov.cn/col/col1308660/index.html(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相关公告。如若取消招聘计划,则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时至2019年10月13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182.92.48.108:9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实行先考试后考核办法,其中入围考核对象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的70%和考核得分的30%相加计算构成。考试成绩、考核得分、综合成绩等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共1科。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核

考核主要依据复员退伍士兵个人档案中记载在部队期间的军龄情况、奖励情况、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情况、入党情况等因素,采取量化计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考核量化计分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经退役复员士兵确认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没有个人档案或者个人档案记载不清的,一律不予加分。公示后被人举报经核实的,不予加分。个人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得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目分值构成。考核计分办法如下:

(1)基础分:40分。

(2)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共分为军龄、奖励、艰苦边远地区、党员等四项,各项加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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