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以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以考生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亦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办理聘用手续前,合并招考的事业单位岗位人选如何落实岗位,届时另行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具有国家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认证证明)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布的《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大纲》(附件4)。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本公告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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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8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2.附件2: 2018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ar
3.附件3:2018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doc
4.附件4: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大纲.docx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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