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 位 |
姓 名 |
性 别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学 历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0501 |
吴佳璐 |
女 |
杭州师范大学 |
艺术设计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 |
辅助管理员1101 |
洪锐 |
女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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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排水有限公司 |
设施运维1305 |
许舒然 |
女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法学 |
本科 |
1.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起到2023年1月1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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