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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温州鹿城区第二批招聘社区工作者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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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温州鹿城区第二批招聘社区工作者142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5日

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性质为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122名(岗位代码:01):

1.具有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以2022年10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有鹿城区社区工作满1年以上经历或者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20名(岗位代码:02):

1.具有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以2022年10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附件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5日,联系电话:0577-88356067.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160397978@qq.com,由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2.报名材料:

(1)《2022年鹿城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下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或社区工作年限证明(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本人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民政局。

(二)计划核减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 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如遇02岗位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01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可关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告公示栏)。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或社区工作年限证明(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可关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告公示栏)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察

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企业人员入职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告公示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选岗。本公告发布前已进入社区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保持不变,不参加选岗,如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街镇同意,可参加选岗。

选岗顺序: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如遇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按以下次序予以确定:(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者;(4)学历高者。如仍为并列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由各街镇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将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储备人员库,总数100名(01岗位储备80名,02岗位储备20名<02岗位纳入储备库的人员需总分达到50分及以上,如遇储备人员数不足,相应调整增加岗位01储备人员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未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中确定储备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一并列入。储备人员名单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告公示栏)予以公示。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一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减员情形时,将从储备人员库中不区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补充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指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

4.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附件:

附件1:02岗位招聘专业目录(参考).docx

附件2: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3:社区工作年限证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9

原标题: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2/9/29/art_1229484980_59062662.html

为加强宁波前湾新区的社区管理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9名,其中岗位1(男)招聘14人,岗位2(女)招聘15人,面向2022年宁波大市户籍或宁波大市生源地或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岗招聘(含未就业的2020届和2021届择业期内毕业生)。

未就业的2020届和2021届择业期内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前湾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

有意向者于2022年10月11日12:00前进行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请点击链接:https://www.wjx.top/vm/ysharfg.aspx# 。或扫描公告最后的二维码报名。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初审结束后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岗位1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2倍,将核减招聘指标,并将核减指标调配到岗位2;如岗位2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2倍,将核减招聘指标,核减指标调配到岗位1;如总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将酌情调整招聘计划,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3、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来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需要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水笔,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工专业知识,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入场前,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并符合防疫要求。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宁波前湾新区官网(http://www.hzw.gov.cn/)公布的笔试阶段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的,空缺名额在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中按笔试阶段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资格复核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蓝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附加分需提供社会工作师、退伍证、党员证明(附件4)、房产证、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如为未就业的2020届和2021届择业期内毕业生,应提供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到审核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复审结果在宁波前湾新区官网(http://www.hzw.gov.cn/)公布。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报考人员可在面试5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前湾新区官网(http://www.hzw.gov.cn/)查看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

在面试通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阶段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阶段成绩也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7、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8、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前湾新区官网(http://www.hz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按规定程序递补。

9、所有面试合格考生,纳入前湾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如第一批经核减后的招聘人数(2022年7月16日发布的《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发布;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审核结果及笔试相关事宜的公告》)和本次公告招聘人数不足时,根据缺额情况在后备库中按总成绩(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防疫要求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面试、资料审查等时 “健康码”、“行程码”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现场正常的测量体温。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具体举措应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宁波前湾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相关通知的,视为放弃;

4、聘用人员须在社区服务期限满3周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5、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点击查看>;>;>;1-4

1. 2022年前湾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 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3. 考生健康申报表

4. 党员证明

原标题: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w.gov.cn/art/2022/9/29/art_1229021736_58985985.html

2022浙江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宁波镇海区第三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6:00-10月12日16:00。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全区共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72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定向招聘26名,各街道安排一定名额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至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设立新进人员“蓄水池”,将参加公开招聘未被录取的人员,按照不高于1:0.5的比例纳入人员后备库,招聘完成后仍出现聘用人员不足时,将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后备库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三、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 具有宁波大市户籍或宁波大市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 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后生),学历在本科及以上。2020年、2021年、2022年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统一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 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 镇海区在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参加(简章公布后镇海区在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辞职的均认定为在职)。

7. 招聘计划所要求的户籍以2022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书面学历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相应学籍信息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8. 符合以下条件的,对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同一类加分项按最高档计分,不同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1)具有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加5分;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加3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加2分(提供资格证书);

(2)退役军人,加3分,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可另加3分(提供退役军人退役证、立功审批表及部队通令或立功受奖证书、如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现役军人配偶,加2分(提供现役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士官证)或证明、结婚证);

(3)获区级网格之星或优秀网格工作者荣誉,加2分;获市级网格之星或优秀网格工作者荣誉,加3分(提供市区两级政法委或矛调中心〈社会治理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通报文件);

(4)获评省最美、市最美(含优秀)、区优秀志愿者分别加4分、3分、2分(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附加分以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认定结果为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9月1日,如经查实证明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9.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计划

招聘

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学历要求
岗位一招宝山街道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岗位二13不限
岗位三蛟川街道5应届毕业生
岗位四8不限
岗位五骆驼街道7应届毕业生
岗位六12不限
岗位七庄市街道7应届毕业生
岗位八13不限
合计72

此次招聘分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如受疫情防控、防汛防台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单位可对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作适当调整并公告。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查询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6:00-10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①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镇海区2022年第三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页面;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③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④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⑤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16:00。招聘组织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可通过宁波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报考某一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可酌情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因岗位指标取消的,已报名相关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告。

(因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考场安排十分紧张,请慎重考虑后报名)

(二)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2022年10月22日8:30-12:30。

2. 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⑤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告第十条。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 相关加分情况在宁波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9:30。

2.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0月29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签字的《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方可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宁波人才网公告。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社会及社区工作政策与实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5名(含5名)以下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5名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考生健康申报表》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数1:1.2(不足1.2倍的按实际人数)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如招聘单位选择递补,则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体检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相关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

(八)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区民政局审核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街道通知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1. 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 所有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宁波市外来(返)甬考生,还应在抵甬前72小时内填报“返甬码”(“返甬码”见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并在抵甬当天第一时间做1次“落地核酸检测”。

3. 考生首次进入考点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进入考点前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浙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具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或监测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考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1月4日17时前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3”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7天内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7.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或者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8. 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镇海做好准备。

10. 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十一)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报考咨询电话:0574-89287575,张老师

0574-86250298,赵老师

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原标题:镇海区2022年第三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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